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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管理规定
(一)门卫出入管理规定
1、园区内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园区工作时,必须办理北量园区通行证,主动出示,配合工作人员检查;(各公司新员工入职时,凭入职登记表到北量公司办公室办理北量园区通行证。)
2、园区内各单位机动车辆须办理机动车通行证,车辆进入园区时,应将机动车通行证放于明显位置,并配合保安检查;(机动车通行证由北量公司办公室办理。)
3、各公司来访客人应在门卫办理会客登记单,离开时请各单位会客人员在来客登记单上签字并注明单位名称。
4、各公司的货物运出园区时必须开具货物出门条,货物出门条上应注明货物的种类、数量,由公司主管人员签字盖公章并接受门卫检查。
(二)消防安全管理规定
1、园区内入住企业必须严格执行《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》1,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,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,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。
2、园区内各公司单位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,指定专人管理。消防设施、器材标志明显,消防器材、设施能够正常有效使用,员工能够正确操作。
3、单位内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,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
4、各公司易燃易爆的原材料或产成品,须将存放地点、用途、安全措施等报至北量公司办公室备案。
5、在生产过程中有易燃易爆品的情况下,必须有防护措施并指定安全生产负责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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